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第十一章 出席法庭 第四节 出席第二审法庭 第四百四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第四百四十六条 第十一章 出席法庭 第四节 出席第二审法庭 第四百四十六条 检察官出席第二审法庭的任务是: (一) 支持抗诉或者听取上诉意见,对原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错误判决或者裁定提出纠正意见; (二) 维护原审人民法院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建议法庭维持原判; (三) 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 (四) 对法庭审理案件有无违反法律规定诉讼程序的情况记明笔录; (五) 依法从事其他诉讼活动。 第四百四十五条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