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二十八条 公诉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四)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四)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二十八条 公诉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四) 拟定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和宣读、出示、播放证据的计划并制定质证方案;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