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三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第五百三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五百三十一条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三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第五百三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调查活动中有违法情形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 目录 第五百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