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一十六条 经审查认为双方自愿和解,内容合法,且符合本规则第五百一十条规定的范围和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和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人民检察院附卷备查。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一十六条 经审查认为双方自愿和解,内容合法,且符合本规则第五百一十条规定的范围和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和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人民检察院附卷备查。 目录 第五百一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