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一十条 下列公诉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犯罪嫌疑人在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前五年内曾故意犯罪,无论该故意犯罪是否已经追究,均应当认定为前款规定的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一十条 下列公诉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犯罪嫌疑人在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前五年内曾故意犯罪,无论该故意犯罪是否已经追究,均应当认定为前款规定的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目录 第五百一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