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四百九十四条 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具体程序参照本规则第四百一十五条至第四百二十条的规定办理。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上述复议、复核、申诉的审查由公诉部门或者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机构负责。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四百九十四条 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具体程序参照本规则第四百一十五条至第四百二十条的规定办理。 上述复议、复核、申诉的审查由公诉部门或者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机构负责。 第四百九十四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