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16年)
根据国务院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现行有效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规所替代、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已不适用等情形的15件规章予以废止。现将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序号
制定机关
规章名称
文号
施行日期
1
劳动部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劳安字〔1990〕2号
1990.1.18
2
人事部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
人调发〔1990〕19号
1990.9.8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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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等部令的决定(2004年)
- 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14号(2010年)
-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2011年)
- 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2025年)
- 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200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决定(2005年)
-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2015年)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有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完成时点认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9号(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