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1986年) 第二章 肢体残废 第四条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1986年) 第四条 第二章 肢体残废 第四条 肢体残废是指由各种致伤因素致使肢体缺失,或者肢体完整但肢体功能丧失。 第二章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