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管理规定(2026年) 第三章 服务规范 第十九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管理规定(2026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服务规范 第十九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及签约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规范的直播商品选品机制、纠错机制、合规审核机制、违法行为处置制度等,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