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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科技保险创新引领区工作方案(2022年) (八)

(八) 建立多元化科技保险产业体系。支持保险机构在临港新片区设立分支机构和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专属机构等,鼓励保险公司对区内分支机构科技保险业务实行单独运营、单独管理、单独核算、单独考核,为临港新片区科技保险产品设定单独代码,在财务、承保、理赔、再保险等信息系统中实现科技保险的单独记录和处理。支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依法合规在上海设立子公司,从事专业资产管理业务。吸引专业能力强、市场认可度高的保险中介、保险精算、风险管理及评估等相关机构落地临港新片区,建立科技保险全产业链式服务网络,提升科技保险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