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2006年) 七、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2006年) 七、 七、 采取有效方式及时告知客户重要信息。商业银行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与客户联络和信息传递的方式,明确相关信息的披露方式,以及在信息传递过程中各方的责任,避免使客户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的机会。 六、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