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延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试点期限的通知(2017年)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延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试点期限的通知(2017年) 为持续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现将延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试点期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持续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现将延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试点期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