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四川和新疆地震灾区银行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2017年) 三、
三、 确保灾区金融服务快捷便利有效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保证人员和财产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和帮助受灾地区网点尽量做到保网点营业、保资金供应、保金融服务。对于办公用房受损的营业网点,可通过设立流动银行、帐篷银行等方式开展金融服务,快捷、便利、有效地满足灾区群众和企业的资金需求;同时,开设“抗震救灾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相关业务,保障灾区资金汇划及时到账。针对卡折遗失等灾区群众关心的问题,要特事特办,通过柜面查询、异地挂失等方式在网点提供应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