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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2018年) 六、

六、 在《办法》施行前,单一投资人、发行人或管理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同一商业银行股份合计超过该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或商业银行主要股东以发行、管理或通过其他手段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该商业银行股份的,原则上应于《办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