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2018年) 四、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2018年) 四、 四、 商业银行对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主体的存量授信余额不符合《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等规定的,应根据存量授信业务期限制定整改方案,在整改完成前,不得续作或新增授信业务。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