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2007年) (二)

(二) 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非上市的股份制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外资银行等从2008年起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