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2016年) 4. 合作机构有义务配合开展对代销业务管理系统的接入、投产变更测试和应急演练等活动。 四、 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2016年) 四、 4. 合作机构有义务配合开展对代销业务管理系统的接入、投产变更测试和应急演练等活动。 四、 代销产品准入管理 (十八) 商业银行原则上应当由其总行承担代销产品的审批职责,并以书面形式对分支机构代销产品范围进行明确授权。确需由一级分支机构审批的,一级分支机构应当事先获得总行授权,并… (十九) 商业银行应当对拟代销产品开展尽职调查,不得仅以合作机构的产品审批资料作为产品审批依据。 (二十)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代销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资产、投资比例和风险状况等因素对代销产品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结果与合作机构不一致的,应当采用对应较高风险等级的评级结果… (二十一) 商业银行不得代销未经合作机构确认合规或者未列入总行合作机构审批名单的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 (十七) 目录 (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