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2011年) 八、
八、 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含商业银行向小企业、微型企业发放的贷款及个人经营性贷款。有关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参照本通知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辖内银监分局和有关商业银行,组织做好贯彻实施和信息反馈工作。
2011年10月24日
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参照本通知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辖内银监分局和有关商业银行,组织做好贯彻实施和信息反馈工作。
2011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