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2011年) (三)

(三) 对于商业银行申请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的,银监会结合其小型微型企业业务发展、贷款质量、专营机构建设、产品及服务创新、战略定位等情况作出审批决定。对于属地监管的商业银行,属地银监局应对其上述情况出具书面意见,作为银监会审批的参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