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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监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监管数据是指银保监会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依法定期采集,经监管信息系统记录、生成和存储的,或经银保监会各业务部门认定的数字、指标、报表、文字等各类信息。

本办法所称监管信息系统是指以满足监管需求为目的开发建设的,具有数据采集、处理、存储等功能的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