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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年) 二十一、

二十一、 原中国保监会《关于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8〕42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在本通知印发前已开展的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