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2020年) 九、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2020年) 九、 九、 保险公司总公司因自身原因主动退出农业保险经营的,应当向银保监会报告。 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因自身原因主动退出农业保险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银保监局报告。 八、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