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办理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账户查询、冻结、扣划有关事宜的通知(2020年)
发布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各银保监局,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各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办理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账户查询、冻结、扣划有关事宜,维护保险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
一、
本通知所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根据《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国有商业银行(含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
二、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账户管理制度,妥善处理相关账户接受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等事项。
三、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与存款人核实账户资金性质,在存放期限内,不得同意存款人变更存款的性质、将存款本金转出本存款银行以及其他对本存款的处置要求。对于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
四、
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到有权机关对于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账户资金的查询、冻结、扣划指令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通过人工或系统等方式,向有权机关提示账户资金仅可用于清算…
五、
银行业金融机构遇到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账户因不当操作被有权机关冻结、扣划等重大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向中国银保监会报告。
六、
本通知自2020年10月10日起施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自施行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上述事项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