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2019年) 4. 非商业性坏账担保。 (四)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2019年) (四) 4. 非商业性坏账担保。 (四) 商业保理企业不得有以下行为或经营以下业务: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