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通知(2019年) 四、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通知(2019年) 四、 四、 保险公司要完善中介渠道业务合规监督 (二十四) 保险公司要进一步完善中介渠道业务的合规监督。总部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银保监会报送中介渠道业务报告及数据表格电子版(表格式样见附件);每年3月1日前向银保… 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应当在每年3月1日前,向当地银保监局报送中介渠道业务合规情况内部审计报告(内容同上),分公司总经理应当在报告上签字,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十五) 银保监会及各派出机构加强对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渠道业务相关机构和人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二十三) 目录 (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