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再次延长保险公司跨京津冀区域经营备案管理试点有效期的通知(2021年) 三、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再次延长保险公司跨京津冀区域经营备案管理试点有效期的通知(2021年) 三、 三、 试点地区银保监局应将《试点办法》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