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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8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设立村镇银行应有符合条件的发起人,发起人包括:自然人、境内非金融机构、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境外银行和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

发起人应分别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

境外银行投资入股的村镇银行,按照村镇银行的有关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境外银行还应遵守国家关于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