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年) 四、 规范业务回避 (十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年) (十一) 四、 规范业务回避 (十一) 关键人员附加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理事)、监事及其他关键人员除应按照上条要求履行业务回避,还应按照关联交易管理等相关要求,在涉及本人或亲属等关联交易事项表决、决策时,及时告知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并履行回避义务。 (十)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