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年) (十)

(十) 员工业务回避。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在办理重点业务时,如涉及本人、亲属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汇报并提请业务回避,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施加影响。“重点业务”的具体范围由各机构根据业务风险特点,按照有效制衡的内控管理原则予以确定,并报对应监管部门或属地监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