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和保险业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2018年) 九、

九、 总结经验,定期报告,建立信息报送和监督检查机制

请各省级派出机构严格按照要求,督导辖内派出机构和各银行保险机构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各省级派出机构应于每月4日前(自2018年9月起),将本单位、本辖区上月涉黑涉恶线索数量、处理情况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2018年7月30日

(此件请各银监局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和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并请各保监局转发至辖内保监分局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