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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2021年)

发布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
效力 现行有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的决策部署,推动银行业保险业优化科技金融服务,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二、 基本原则

三、 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一) 积极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作用。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深刻领会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大意义,优化内部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积极为科技创新提供中长期融资支持。要在风险… (二) 推动商业银行科技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商业银行要将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为重点服务领域,努力实现科技企业贷款余额、有贷款户数持续增长,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要积极支持… (三) 强化科技保险保障作用。鼓励保险机构完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形成覆盖科技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保险保障,加大科研物资设备和科研成果质量的保障力度。依托再保险… (四) 发挥非银行金融机构特色优势。鼓励信托公司坚守受托人定位,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支持科技自立自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要充分发挥自身特色,为科技企业降低…

四、 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

(五) 探索科技信贷服务新模式。鼓励银行机构结合科技企业发展阶段特点、金融需求和风险特征,采取更加灵活的利率定价和利息还付方式。可根据科技企业生产经营周期,依法合规延长… (六) 积极支持科技企业直接融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自愿前提下,支持商业银行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出资创业投资基金、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等,为科… (七) 强化科技保险服务。支持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试点和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以及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办首版次软件保险。鼓励保险公司为科技企业提供综合性保险… (八) 加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银行保险机构应积极拓展科技人才金融服务,针对科研人员、科技企业家、“双创”重点群体的创新创业金融需求,开发特色金融产品,提供职业责任、…

五、 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九) 完善专业机构体系。鼓励银行机构在科技资源集聚的地区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和科技支行,适当下放授信审批和产品创新权限。鼓励保险机构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或专营部门,探索… (十) 提高专业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结合自身市场定位和发展规划,将服务科技创新纳入公司战略。加强科技金融制度建设,单列信贷规模,实施专门的内部资金成本核算… (十一) 健全专门风险管理制度。银行保险机构要建立明确的规章制度、完善的操作流程和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做好科技金融风险防范工作。鼓励银行机构对科技企业执行差异化“三查… (十二) 改进专门考核机制。鼓励银行机构从长期收益覆盖长期风险的角度,制定科技金融业务考核方案,延长科技信贷人员绩效考核周期,细化落实激励约束和尽职免责政策。在科技企业信… (十三) 培育专业人才队伍。鼓励银行保险机构选配具有科技行业背景、科技金融专业知识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加快引进培养懂科技、懂金融的经营管理人才,有条件的可组建专业化科技…

六、 推动外部生态建设

(十四) 健全风险分担补偿机制。鼓励银行机构与保险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合作,强化科技金融风险分担和补偿。支持地方政府对科技企业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设立专门风险补偿基… (十五) 完善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体系。支持扩大银行在线代办专利质押登记试点地区范围,优化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服务。支持通过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开展知识产权收储交易,拓宽知识产权质… (十六) 建立科技企业信息共享机制。支持地方政府建设科技企业信息平台,共享工商、社保、知识产权、税务、海关、水电等信息,通过搭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数据库等,缓解银行保险…

七、 加强组织保障

(十七) 压实工作责任。银行保险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平衡好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严格依法合规经营。各银保监局要明确科技金融责任部门,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完善政策环境,加强业务… (十八) 强化监督落实。各银行保险机构要真实准确填报科技金融数据,各银保监局要加强科技金融动态监测与分析评价,适时对科技金融发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十九) 总结交流经验。各银保监局要及时总结银行保险机构支持科技创新的良好做法,发挥示范效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银行保险机构不断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各行业自律协会要主动… (二十) 本指导意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可参照执行。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