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指导意见(2022年) 七、 强化保障落实 (三十)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指导意见(2022年) (三十) 七、 强化保障落实 (三十) 经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批准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适用本指导意见,外国银行分行参照执行。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所监管机构服务价格行为的持续监管。 本指导意见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二十九)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