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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四百二十八条

第四百二十八条 重型无人驾驶气球在气压高度18000米或其以下运行

时,施放气球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监测气球的航径,并按照空中交通管制单位的要求通报气球运行的情况及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