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十章 协调与移交 第五节 管制责任的移交 第三百二十六条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三百二十六条 第十章 协调与移交 第五节 管制责任的移交 第三百二十六条 在任何时间内,对航空器的管制应当只由一个空中交通管制 单位承担。 第五节 目录 第三百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