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无线电管理规定(1990年) 第八章 中国民用航空无线电管理规定(1990年) 第八章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为保障国家安全和执行特殊任务,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的无线电管制命令。 第四十八条 民用航空各无线电管理部门,要定期对民用航空各类无线电台站执行无线电管理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模范执行各项无线电管理规定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对违反无线电管理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执行中遇有问题,应当报民航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本规定由民航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 二、 民用航空器无线电台执照申请表 三、 民用航空无线电台设备频率呼号变动表 四、 有害干扰报告表 附表二 申 请 单 位 附表四 附件: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