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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1997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适用票价是承运人公布的票价,无公布票价的为承运人规定的组合票价。适用票价是客票第一张乘机联上的航班运输开始之日有效的票价。

旅客购票后,已收取的票款不是适用票价的,应当由旅客支付差额或者由承运人退还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