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1995年) 第二章 立法规划与计划 第九条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1995年) 第九条 第二章 立法规划与计划 第九条 立法规划和计划由法规政策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法规政策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规划和计划所列项目的具体安排作适当的调整。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