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2006年) (二)
(二) 教育
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是残疾人全面实现自身价值的基本条件。
任务指标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适应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与当地健全儿童少年同等水平,接受特殊教育的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要求,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教育或培训。
━━保障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加快高级中等特殊教育发展,积极发展高等特殊教育。
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