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五章 内部控制 第四十一条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 第四十一条 第五章 内部控制 第四十一条 出口信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外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续聘和解聘制度,按照需要外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审计机构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及财务报告等进行审计。加强对外聘审计机构的管理,明确准入和轮换标准,确保信息安全。审计结果按年度报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