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五章 内部控制 第三十七条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内部控制 第三十七条 出口信保公司应当结合不同业务性质和风险管理需要,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出口信保公司应当根据实施情况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合规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增强执行力,确保有效落实。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