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三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三条 第三条 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规范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中国保监会对派出机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本办法所称起草部门,是指中国保监会机关各部门或者派出机构各处室。本办法所称法制部门,是指中国保监会法规部或者派出机构法制处。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