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场检查工作规程(2001年) 5.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场检查工作规程(2001年) 5. 5. 其它相关材料。 (四) 发出检查通知。 派出单位原则上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被检查单位发出检查通知书,说明本次检查的时间、检查人员名单以及对被检查单位配合检查工作的要求等。 三、 检查实施阶段 (一) 进场会谈 (二) 调阅资料。 4.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