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外公告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 第十一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外公告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中国保监委及其派出机构对外发布其它公告,如保险企业处罚决定、清算公告、吊销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职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有关业务问题通告、披露保险信息等,由办公厅(室)统一办理。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