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业标准化“十三五”规划(2016年) 深化保险业标准化工作改革,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政府单一供给的现行标准体系,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着力解决标准体系不完善、管理体制不顺畅、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不相适应的问题,改进标准化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深化保险业标准化工作改革,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政府单一供给的现行标准体系,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着力解决标准体系不完善、管理体制不顺畅、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不相适应的问题,改进标准化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加强保标委对标准化改革发展的统一领导。加强对保险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统一协调;加强与国标委和金标委的沟通协调,努力提升保标委在标准化领域的影响力;加强与公安、交通、医疗、社保、气象、地理等保险关联行业标准化组织间的沟通合作,推动跨行业、跨领域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试点、培育、发展保险团体标准,满足市场需要。根据行业发展需求与技术创新趋势,建立更加符合市场需求、业务领域广、服务范围宽的多层次标准体系,制定一批满足市场需求、快速响应技术创新的团体标准。
搞活保险企业标准,提升市场竞争力。鼓励企业在积极采用现有保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发展和业务需要,自主制定、实施企业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保险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
专栏2 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计划表
2016年
完成团体标准试点。积极推进落实由中保协承担的保险团体标准试点工作。
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