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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 (三)

(三) 创新实施机制,形成良性互动

保险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完善规划编制方法,创新规划实施机制,大力加强对本规划纲要的宣传,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关心和支持保险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努力促进规划实施过程中有关各方的良性互动。中国保监会要做好保险行业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对本规划纲要的实施做出统一安排部署,加强对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目标监测,在规划实施中期对规划纲要进行科学评估。中国保监会各派出机构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保险市场特点,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好地方保险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当中。各保险市场主体要根据本规划纲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科学的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学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推动各会员单位对本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