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16年) 二、 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16年) 二、 二、 合规负责人应当具备诚实信用的品行、良好的合规经营意识和履行职务必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通过中国保监会认可的保险法规及相关知识测试。 担任合规负责人,除应当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 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和基本的民事法律,熟悉保险监管规定和行业自律规范; (三) 熟悉合规工作,具有一定年限的合规从业经历,从事5年以上法律、合规、稽核、财会或者审计等相关工作,或者在金融机构的业务部门、内控部门或者风险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工作… (四) 具备一定的合规管理能力,在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或者国家机关担任过2年以上管理职务; (五) 具备在中国境内正常履行职务必需的时间; (六) 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拟任合规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金融监管部门工作经历的,不受前款第(三)、(四)项规定的限制。 一、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