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关于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地区条款费率适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关于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地区条款费率适用有关问题的通知(2015年) 发布机关 中国保监会 效力 现行有效 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5〕18号,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 中国保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