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监管的通知(2016年) 1.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监管的通知(2016年) 1. 1. 发行具有“资金池”性质的产品,主要是指投资于非公开市场投资品种,且具有滚动募集、混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未单独建账或未独立核算等特征的产品。 (二)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