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公司筹建期治理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2015年) 五、

五、 创立大会、首次股东会会议需由全体股东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中国保监会可以派员列席。

创立大会、首次股东会会议对以下事项进行审议:公司筹建情况的报告;公司筹办费用的报告;公司三年发展规划;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及尽职考核评价制度;选举董事、董事长;组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并通过其议事规则;选举监事、监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确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确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对办理公司设立手续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