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2017年) 三、 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2017年) 三、 三、 投资计划可以采取债权、股权、股债结合等可行方式,投资一个或一组合格的PPP项目。投资计划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经专业律师出具专项法律意见,认定投资的PPP项目运作程序合规,相关PPP项目合同规范有效。 (二) 具有预期稳定现金流,可以覆盖投资计划的投资本金和合理收益,并设定明确可行、合法合规的退出机制。 (三) 投资协议明确约定,在投资计划存续期间主要社会资本方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的,须取得投资计划受托人书面同意。 (四) 目录 (一)